近日,安徽省枞阳县某超市负责人方某收到了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3000元罚单。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藏在仓库保温瓶包装箱中的几瓶假冒古井白酒,竟会被查出来。
“你们辖区一家超市售卖假冒古井白酒。”3月2日上午8时,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宫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举报。
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直奔超市。亮明身份后,执法人员直扑白酒销售区,发现货架上果然有古井白酒,一眼便判断出白酒包装盒确有问题,涉嫌商标侵权。
然而,当执法人员拿起货架上的酒盒时,发现是空的。“这些古井白酒的空包装盒子是怎么回事?”执法人员问到。“这是多年前留下来的空盒子,我店好几年都没卖过古井白酒了,你们可以在超市里随便查!”超市负责人方某气定神闲地说。执法人员仔细检查后,确实未在白酒销售区发现古井白酒。
当执法人员提出要进入超市仓库检查时,方某眼神里掠过一丝慌张,但很快回到正常状态,引导执法人员走入仓库。只见仓库的一边整齐地堆放着各种白酒,有近百件,经执法人员仔细检查,未曾发现古井白酒。
“看来举报人看到酒盒子是假的,不知道是空盒子。”几名执法人员商量后决定结束检查。从仓库出来时,执法人员猛地发现仓库一角的日用百货堆里好像有白酒,便上前查看,发现是两瓶古井白酒。“这是亲戚过年拜年送来的,上面还有糕点和红糖呢!”方某解释道。
随后,执法人员对现场所有百货进行了检查,很快又在保温瓶箱里发现两瓶古井白酒。“这是过年时另外一个亲戚拜年送来的。”方某继续慌张地解释着。“这4瓶古井白酒批号一模一样,两家亲戚能那么巧买到同一批次的白酒?”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方某垂头丧气、无言以对。后经厂家鉴定,4瓶古井白酒系侵犯古井商标专用权商品。
调查过程中,方某始终没有办法说清酒的来源,也提供不出进货票据。鉴于此,执法人员以市价确定4瓶古井白酒的价格为每瓶85元,方某的违法经营额为340元。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方某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鉴于此,该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方某已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