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范博韬)近日,市民闫先生通过快递给远在广东的朋友寄去了18瓶价格不菲的茅台酒。其中4瓶酒在运送过程中破损。对此,闫先生要求快递赔偿,但快递工作人员表示,事先已告知对方“破损不赔”,拒绝了他的要求。律师提醒,通过快递运输贵重物品时,一定要进行保价,否则也许会出现不能赔付的情况。
闫先生告诉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他于4月28日寄送的茅台酒每瓶价值3950元,共计18瓶,分装在三个纸箱内。因为酒瓶易碎,闫先生在快递员收件时还提出为纸箱加装外包装。快递员也称,将加装泡沫等材料。为此,还收取了闫先生6元的外包装费。
当3箱酒于5月3日一早寄到广东时,朋友却打来电线瓶酒”,而且每箱里都有。闫先生表示,朋友告诉他快递员送货时就称“闻到酒味儿了,肯定有破的”。而箱子外除了一个编织袋,并无其他包装材料。
闫先生和记者说,在发货前,快递员曾告诉他假如慢慢的出现破损将不予赔付。“所以我才要求他加外包装,如果加了必然不会碎。”而且,快递员已经收取了费用却没能履行承诺,闫先生以此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付,却遭到了拒绝。
对于闫先生的说法,记者正常采访了寄送快递的德邦快递西站南路站的肖经理。肖经理和记者说,闫先生寄出的茅台酒没有原包装,快递也没有合适的包装。因此,按公司规定“如果对方坚持要我们送,快递员会提前告诉对方,损坏不赔。”而闫先生也表示了同意。
此外,肖经理表示,从系统查询来看,这单快递已经正常签收了。按公司规定,他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而按照他的经验,快速理赔一般就200多元。
对于闫先生提出的包装问题,肖经理表示,他们在发货时已经在每个箱子外都套上了气泡膜和编织袋。对此,闫先生则坚称,在货品寄到时他的朋友只看到了编织袋。
北京昆仑律师事务所的冀旭宇律师和记者说,闫先生和快递公司之间属于合同关系,打碎了物品构成了违约并侵犯了闫先生的财产权,能要求赔偿。但在实际维权时,由于快递员已经事先告知闫先生“损坏不赔”,因此闫先生继续要求寄快件的行为,属于放任了这一行为。在要求赔偿时有一定难度。
对于要不要进行了包装,冀律师认为要不要进行了包装与物品损坏在法律上并不是一种必然的联系,难以用此为由进行索赔。
因此,冀律师提示,在寄送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对物品进行保价或购买相应的保险,以便在出现物品破损时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