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至今,呼和浩特机场安检累计查看邮寄行李中,发现酒类饮品约75467件、锂电池设备及备用锂电池约21596件,共接到276次旅客电话问询关于带着酒类饮品、内含锂电池的设备及备用锂电池乘机的相关要求。
据了解,依据要求,旅客不该贴身带着酒类饮品登机,但可作为邮寄处理,其包装应契合民航局的有关法律法规。酒类饮品作为邮寄行李走运时,应契合以下规则:1.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少于或等于24%的,不受约束;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在24%至70%(含70%)之间的,每人走运净数量不超越5L;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不该作为行李走运。旅客贴身带着的比如手机、手表、手提电脑、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等内含有锂电池的电子设备,应具有避免意外发动的办法,主张旅客作为手提行李贴身带着登机。备用锂电池,包含充电宝,不行作为邮寄处理,但可贴身带着登机,且需将备用电池放于原厂包装中或将电池独自装在维护袋中以避免短路。文/王楠 张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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